【徵才啟事】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誠徵專任、兼任助理教授或以上職級教師 及進修學士班兼任講師或以上職級教師(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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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誠徵專任、兼任助理教授或以上職級教師
一、所需資格條件
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經濟學或相關科系博士學位及證書者。
二、應具專長
申請人須具備經濟學及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本系將優先考量專長為總體經濟學、環境經濟學、實證產業經濟學、國際經濟學及計量經濟學之學者。
三、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求職信函(cover letter)
2.個人學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及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如有應屆畢業尚未取得學位證書之情形,需於本校審議前提出臨時學位證明,並於報到前取得學位證書)。
3.博士班成績單正本。
4.三封介紹信。
5.博士論文(含論文大綱)、近五年内學術著作。
6.其他教學經驗證明。
*應聘資料不另退還
*有意申請者,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將上列文件電子檔E-mail至 本系econ_job@mail.ntpu.edu.tw及本校人事室tapply@gm.ntpu.edu.tw
四、申請截止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五、起聘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
聯絡人:陳怡文助教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160
傳真:(02)2673-9880
E-mail:econ_job@mail.ntpu.edu.tw
網址:http://www.econ.ntpu.edu.tw/
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誠徵
進修學士班兼任講師或以上職級教師(數名)
一、基本資格條件:
本系進修學士班皆以中文授課,申請人符合以下兩個基本條件其中之一
1.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前,取得國內外經濟學或相關科系博士學位及證書者。
2.已取得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者。
二、專長領域:
申請人須具備經濟學不限領域專長,尤以金融實務、國貿實務及經濟資料科學領域優先考量。
三、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求職信函(cover letter)
2.個人學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及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3.最高學位成績單正本。
4.教師資格證書影本(未具教師資格者免附)。
5.最高學位論文(含論文大綱)、近五年内學術著作(無則免附)。
6.其他教學或工作經驗證明。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得免附最高學位成績單正本和最高學位論文,且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證明、出入境紀錄及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四、申請截止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有意申請者,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將上列文件電子檔E-mail至 本系econ_job@mail.ntpu.edu.tw及本校人事室tapply@gm.ntpu.edu.tw
五、起聘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
聯絡人:陳怡文助教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160
傳真:(02)2673-9880
E-mail:econ_job@mail.ntpu.edu.tw
網址:http://www.econ.ntpu.edu.tw/